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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
时间:2016-07-04 17:03来源:工委组织部 作者:-1 点击:

市直各机关、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(总支、支部),中央、省驻信各单位党委:

    依据《关于在市直单位党员档案整理工作中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信市直文〔2016〕1号)文件精神,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补办工作,收集补办需要的各类证明材料。各类证明材料报市直工委时,连同《全市集中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情况明细表》(附表1)、《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审批表》(附表2)报市直工委组织部,经市直工委审查后发放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(补办),各单位领取后,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。

 

附表1:《全市集中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情况明细表》

附表2:《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审批表》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信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7月4日

附表1

全市集中补办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情况明细表

填报单位:(加盖公章)          经办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姓  名

所在基层党组织

入党志愿书遗失原因

备 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说明:1.所属基层党组织一栏,要具体到支部一级。

2.入党志愿书遗失原因一栏,要按照因灾损毁、党组织保管不善丢失、档案接转过程中丢失、党员个人原因丢失四类进行填报,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况的,在本栏填其他,并在备注栏中具体说明原因。

 

 

 

 

附表2

《补办<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>审批表》

姓名


性别


民族


出生

年月


文化

程度


上报时间


党员现所在党支部名称


各类证明材料

是否符合要求

①本人的补办审请


②入党介绍人证明材料


③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

证明材料


④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证明材料


⑤入党时所在基层党委证明

材料


⑥其他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

材料


市直工委审查意见